從語義概念上看,展示就是展現和觀賞,就是把東西展現出來給人看。從中文字面上看,“展”的意思是打開、展開、擴大;“示”有兩層含義:主動和被動。因此,在“展示”的過程中,既有展商(主體)向觀眾(客體)傳遞信息的意圖,也有觀眾將自己的感受和意見反饋給展商的意思。英語“display”來源于拉丁語名詞diplico和動詞diplicare,表示展示等狀態(tài)行為。
展示空間設計的基本概念可以定義為利用一定的視覺傳達手段,如商品陳列、空間規(guī)劃、平面布局、燈光控制等,將內容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內集中展示給公眾。展示空間設計其實是一種與觀眾溝通的設計。它是一個綜合了多種功能、內容和形式的復合設計范疇。
展示空間設計的任務可以概括為創(chuàng)造良好的展示空間和環(huán)境;創(chuàng)造***佳的展示方式和形象,創(chuàng)造和諧的人機關系和人際關系。
數字展廳設計
數字化和信息化時代到來后的第三次工業(yè)革命時代,展示空間設計的綜合性、廣泛性和社會性正在從三維設計向四維設計乃至超維設計推進,數字化的展示空間就是現在常見的數字展廳。數字展廳空間不僅僅是一個“上下、前后、左右”的物理空間概念,充滿了人和信息的轉換,而且是一個流動的空間,人與展示空間之間的互動感官因素,如觸覺、嗅覺、聽覺等也要加入。展示空間設計是空間共存與時間持續(xù)的結合,也是開放性與參與性相結合的動態(tài)設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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